发文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 成文日期:2024年07月12日 |
标 题: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关于梧州万众中医医院艾滋病检测点资格认定结果的批复 | |
发文字号:桂卫函〔2024〕288号 | 发布日期:2024年07月12日 |
梧州市卫生健康委:
报来《梧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艾滋病检测点资格认定的请示》(梧卫报〔2024〕47号)收悉。根据《全国艾滋病检测工作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经研究,同意梧州万众中医医院艾滋病检测点资格认定验收合格。请严格按照有关工作规定和工作规范,认真做好艾滋病检测工作,确保检测质量。
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7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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